知潮网9月8日讯:娱乐圈的旧账,有时候比新瓜还难凉。五年前那场曾舜晞跟尚雯婕的合同纠纷刚判完,1500万也判了、872万也执行了,吃瓜群众都以为这页翻过去了。结果9月8日天眼查冷不丁挂出一纸新开庭公告——好家伙,又来了。
这回的原告,是尚雯婕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黑方金圆娱乐发展有限公司;被告是曾舜晞(本名曾威航)和一位姓李的相关人员;案由写着"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";开庭时间定在2026年10月28日,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。一句话翻译:老板又把徒弟告了,只是换了个名目。

先说清楚,这回到底为什么告
很多人看懵,是因为这回的"原因"跟上回完全反过来了。上回是2021年,曾舜晞主动把公司告了,要的是拖欠的演艺分成加解约,结果两审全赢、拿了1500万、还被认定"无过错解约"。这回反过来——公司(尚雯婕方,其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;媒体亦指其并非最大股东,属接盘法人)当原告,告曾舜晞"损害公司利益",要追责。按公司这边的说法,是接手后翻历史旧账,认为曾舜晞在职期间的一些操作给公司造成了损失,所以换个案由再告。具体是不是、损失多少,目前只有开庭公告,举证材料没公开,谁也别急着下定论。
注意,"换案由"这三个字才是整件事的命门——它决定了这案子能不能立、跟五年前的旧账到底是不是一回事。这一点,恰恰是吃瓜群众最容易被带偏的地方,下面拆开讲。
曾舜晞方已经回怼了
这边刚挂出公告,曾舜晞工作室就发了声明,态度很硬:说之前的合同纠纷早在一审二审判完了,这次是"就已由法院审结的事项提起诉讼,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,亦有扰乱公众视听之嫌",会全力支持曾舜晞积极应诉。翻译成人话就是——判过的案子你又拎出来炒,这波属于旧账翻新。
娱乐圈师徒反目,十有八九绕着"钱"和"谁说了算"。公司说查账查出问题要追责,粉丝说是赢了官司的人被报复。两头各执一词,真相得等10月28日法庭上双方把证据摊开才算数。咱们吃瓜的,先别站队。

这旧账为什么能翻五年
一句话:因为两边对"账"的理解从来没对齐过。2014年曾舜晞通过《尚老板的练习生》签进黑金经纪,那是尚雯婕和合伙人聂心远(也有报道写聂涛)搭的班子;2019年内部闹分家,聂心远离开、尚雯婕接手,曾舜晞被认为跟旧管理层走得更近,裂缝就是那时撕开的。2021年他起诉讨薪解约,把积了几年的账一次性翻了。
所以这次"损害公司利益"的新诉,按公司逻辑是接手后查账翻出的历史遗留,按曾舜晞方逻辑是旧案重提、换汤不换药。谁对谁错先别下定论——你要记住的是,法律上的"翻旧账"不看谁记得久,只看有没有新案由、新证据。这点,紧接着上面那节说。
借着这热闹,把普通人最容易看走眼的两个法律点捋清楚,省得下次看娱乐法新闻被带节奏。
"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"是什么?听着吓人,说白了就是:公司的关联方或内部人,利用身份干了损害公司钱袋子的事,公司可以反过来追责。它跟上回的"合同纠纷"压根不是一码事——一个是合同没履行(欠钱),一个是说你行为坑了公司(侵权)。同一个曾舜晞、同一段合作史,案由从"合同"跳到"侵权",性质就全变了,所以不能简单说"又是旧账"。
艺人解约了,公司还能再告吗?能,但有前提。我国民事诉讼讲究"一事不再理":拿旧案由、旧事实重复起诉,法院基本直接驳回。可一旦换了新案由、主张的是另一类损害,就等于另起一灶,能立。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五年后还能再告——不是法院健忘,是案由从"合同"换成了"损害公司利益"。能不能赢,看证据,不看名气,更不看谁粉丝多。

曾舜晞方说"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、扰乱视听",站不站得住?这话得分两层看。程序上,只要公司用的是新案由、新说法,法院就得先立案、再审理,不能因为"你五年前输过"就拒收——所以"扰乱视听"更像舆论战话术,不是法律结论。实体上,能不能坐实"损害公司利益",得看公司举不举得出曾舜晞在职期间的具体侵权证据;举不出,这诉就可能被驳回或败诉。换句话说,工作室声明的底气在"程序上你挡不住我应诉",不在"这诉一定赢"。

五年了,这瓜从选秀甜宠,硬生生熬成了律政拉锯,还带续集。10月28日闵行法院开庭,到时候谁欠谁、账怎么算,法庭说了算。咱们先把瓜子备好,坐等下一集。